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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 |
7月26日 |
厦门市卫生监督所正式挂牌成立,办公地址为溪岸路174号。我所由原厦门市卫生防疫站、厦门市卫生综合执法队、
厦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厦门市健康教育所拆并组建而成,依照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在全市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责。我所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于厦门市卫生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内设8个科室,领导职数3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13名,核定人员编制50名。 |
8月16日 |
建立了“行风监督栏”、“所务公开栏”、“人员去向牌”;建立《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工作纪律》;实行“首问负责制”、“同岗替代制”等效能建设的措施。 |
8月18日 |
我所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
8月19日 |
向厦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事业单位登记,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8月20日 |
启用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公章。向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
9月1日 |
我所卫生许可科开始办理卫生许可申请、换证、变更、年审业务。
厦门卫生监督信息网开通。 |
9月4日 |
我所全体卫生监督员参加了市卫生系统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的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卫生保障工作誓师大会。市领导吴凤章、洪碧玲、林明鑫、郭振家、桂其明出席并检阅了卫生医务队伍和卫生保障装备。 |
9月5日 |
与市直机关党工委签定扶贫助学协议书,定向扶助翔安区新店镇祥湖小学一学生。 |
9月12日 |
卫生局党委批复同意撤消原市防疫站党总支,市健康教育所、市结防所党支部,设立中共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根据所内实际情况,经研究先成立临时党支部。 |
9月8日—11日 |
我所圆满完成第七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各项卫生保障工作。 |
9月12日 |
对6名原市防疫站、市健教所、市结核病防治所、市卫生综合执法队的合同制工人,在机构合并时采用编外用工的形式予以重新录用,这是对合同制工人管理的重大改革。 |
9月17日 |
印发《厦门市卫生监督所财务管理制度》。 |
9月22日 |
中共厦门市卫生局委员会同意设立中共厦门市卫生监督所支部委员会。 |
9月22日—26日 |
第二届全国副省级城市卫生监督所所长联商会在沈阳举行,共有14个副省级城市参加。与会所长就新形势下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公共卫生监督体系的建设情况、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抗击非典、确保公共卫生安全等进行了广泛地交流和深入地探讨。我所首次参加联商会。 |
9月27日 |
成立“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创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
9月29日 |
成立创建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通过《厦门市卫生监督所(2003--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三年规划》和《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创建文明单位实施方案》。
成立所务公开领导小组、所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所务公开工作小组,同时制定了各小组的职责。 |
9月30日 |
全所职工和局分管领导在邮电宾馆进行“迎国庆联欢会”。 |
10月10日 |
在《厦门日报》、厦门卫生人才网、厦门人才网、本所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厦门卫生监督信息》创刊. |
10月12日 |
在厦门卫生监督信息上公开办事指南及办事程序。
经所领导动员,全所干部职工响应省、市领导号召,认真开展“效能建设八闽行”活动,制定《厦门市卫生监督所效能建设落实措施》。 |
10月13日 |
我所卫生许可科开展第一期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 |
10月15日 |
成立“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小组成员由“创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兼任。 |
10月20日 |
制定《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监督预案》。
制定《廉政教育谈话的暂行规定》。 |
10月29日 |
开始对河粉(米粉)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
11月1日 |
我所顺利完成中国(厦门)国际旅游节卫生保障任务。 |
11月5日 |
向社会公布2003年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结果。 |
11月10日 |
成立“厦门市卫生监督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厦门市卫生监督所预防职务犯罪具体措施》。 |
11月18日 |
我所特邀省卫生监督所传染病防治专家对我市卫生监督员进行防“非典”监督执法培训。 |
11月19日 |
成立“厦门市卫生监督所义务消防组”。 |
11月21日 |
为拓宽视野、打开思路、获取信息,以陈翠碧副所长为组长的考察组一行7人赴成都、武汉等地卫生监督所考察取经。 |
12月1日 |
厦门市卫生监督所职工食堂和职工活动室正式开设。较好地解决了职工午餐和体育锻炼场所等问题。 |
12月4日 |
经所全体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工会委员会”。并于同月31日获厦门市卫生局工会批准。
所党支部对全体职工进行竞聘中层干部动员,此次竞聘岗位有8个. |
12月16日 |
丁鸿儒同志被中共厦门市卫生局委员会任命为厦门市卫生监督所支部委员会书记,同时被厦门市卫生局任命为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陈翠碧同志被厦门市卫生局任命为厦门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
12月17日 |
省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以及化妆品管理督查组对我市进行为期两天的检查。督查组肯定了我市的卫生监督工作开展得富有成效,并指出了存在的不足。 |
12月21日 |
我所传染病防治监督科承办了一期医疗废物管理培训班。 |
12月25日 |
竞聘中层干部述职演说,9位同志竞聘3个岗位。
在厦门卫生人才网、厦门人才网、本所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 |
12月26日 |
申报市直机关文明单位(因我所前身厦门市防疫站和厦门市结核病防治所均为市直机关文明单位,要求予以复查授予)。
制定《厦门卫生监督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方法》(暂行),使继续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12月27日 |
召开新闻单位联系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同时聘请他们担任我所首批社会行风监督员。 |
12月31日 |
制定下发《关于制止收受“红包”、回扣的决定》。 |
2004年 |
1月10日 |
经所办公会决定,表彰2003年度所10名先进工作者。
全所职工参加由市总工会“创造潜能及团队效能”培训中心组织的培训活动。 |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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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所职工在会议厅举行“迎新年茶话会”,局分管领导和所领导向全体职工恭贺新年,并听取群众对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
2月3日 |
经所党支部研究,并报市卫生局同意,聘任杨兵等7位中层干部。 |
2月11日 |
各科室负责人与所领导签定“创安”工作责任书。 |
3月2日 |
市直机关党工委对我所精神文明建设情况进行考评。并于3月下旬授予我所2003—2004年度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单位。 |
3月11日 |
厦门市放心食品工程协调领导小组授予我所2001—2003年度厦门市建设“放心食品工程”工作先进单位,同时授予食品卫生监督科孙胜和同志厦门市建设“放心食品工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
3月14日 |
我所参加了由市消费者委员会牵头,在市工人文化宫举办的以“诚信?维权”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咨询、投诉活动。 |
3月中旬 |
来自云南、广东省江门市、山东省淄博市的卫生监督同仁到我所考察、探讨卫生监督工作。 |
| 3月19日 |
由所工会组织的乒乓球单打和扑克牌八十分比赛在所六楼会议室与活动室举行。所有参赛选手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风格,共赢赛风。赛后,所工会对胜者给予奖励,并对所有参赛者都给予了鼓励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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